詩歌賞析
求主把我捆綁
詩歌簡介
馬得勝所寫的詩歌中最有名的除了「哦那不肯放我之愛」外,就是這首:「求主把我捆綁,我才得著釋放」。這首詩是弗三1作為全詩之思索。他詩歌的最大特色是詞藻優美,感覺細緻而深刻,尤其對於苦難的價值具有深刻的認識。如他所說:「啊!我的己哪!如果你要寬廣,你必須先受苦,如果你自己沒有被鐵鐐捆拘,你就不能取去你弟兄的鐵荷,神用悲哀的鐵鏈約束你,為要使你寬廣。」因此他的詩歌常能將落在苦難中的人,引到神面前,得著能力和安慰。
賞析一
向主繳械才得勝奏捷
受祂捆綁遂自由進前
一 求主把我捆綁,我才得著釋放;
願主迫我向主繳械,我才得勝奏捷;
當我倚靠自己,我就失敗危亟;
當主膀臂將我監禁,我手就更有勁。
二 我心未交主時,真是軟弱愚癡,
自己所願自己不行,萬事漂流無定;
主若未加鎖鏈,就難自由進前,
求主慈愛將它奴隸,它才會得能力。
羅七18:「我知道住在我裡面,就是我肉體之中,並沒有善,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保羅在這裡說出了許多立志掙扎之人的經歷。我們時常立志要把事情做好,立志要成為一個人見人愛的人,立志要達成某個目標,立志不發脾氣……然而,立志為善雖由得我們,但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總一再懊惱歎息:「我是個苦惱的人!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?」(羅七24)無論寫再多「立志箴言」貼在各處提醒自己,我們仍然做不到!這許許多多的「立志」,彷彿一條條繩索捆綁著我們,叫人實在難以自由。
我們最大的難處,在於我們總以為我們「能」,也「打算能」,但不管有再多的打算,到頭來總是失敗,就如這首詩歌第一節所說:「求主把我捆綁,我才得著釋放;願主迫我向主繳械,我才得勝奏捷;當我倚靠自己,我就失敗危亟;當主膀臂將我監禁,我手就更有勁。」詩人經歷過倚靠自己而失敗的過程,他因此認識自己的不行,只有當「主膀臂將我監禁,我手就更有勁」。在弗三1,保羅說他是基督耶穌的囚犯;在四1,他說他是在主裡的囚犯。雖然當時他在表面上是被拘禁在監牢裡,但實際上他是被囚禁在基督裡。他並且說,我們的行事為人,要與神的呼召相配(弗四1)。我們很難達到人對我們的要求,或自己給自己的要求,更不用說神對我們的要求!但我們若是個在基督耶穌裡的囚犯,停下我們自己一切的打算,讓主來「捆綁」我們,我們才能真正得著「釋放」。
第二節前半:「我心未交主時,真是軟弱愚癡,自己所願自己不行,萬事漂流無定;」我們常是無法把自己完全交給主的,有時自覺有一點的能力,就想作一番大事,但結果總是經歷「軟弱愚癡」,因為常是「自己所願自己不行」,結果就是「萬事漂流無定」。如何脫離這樣的景況?主要我們釘十字架。加二20上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」倪柝聲弟兄說:「什麼叫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呢?就是說,從今以後,得勝我不管;從今以後,失敗我不管;我的事情都擺在基督手裡。……什麼叫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呢?第一個意思就是我放手,第二個意思就是我不管。你對神說,神啊,從今以後,我把我交給你。」(摘自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四冊《得勝的生命》第五篇)第二節後半:「主若未加鎖鏈,就難自由進前,求主慈愛將它奴隸,它才會得能力。」當我們肯交在主手中,雖然好像有鎖鏈在捆綁著我們,但卻能經歷「自由進前」。
認識主手工作祂興盛
治死肉體行為我衰微
三 我的生命未死,終身總是喪失:
勝少敗多,實無能力,時為肉體歎息。
我若沒有死過,我就難以活著,
求主使我脫離自己,才會完全得你。
四 我今認識了你,也略知道自己,
所以今後真不願意再借天然能力。
求主永遠的靈,使我生命全釘,
使我治死肉體行為,主興盛,我衰微。
接續第二節,第三節說:「我的生命未死,終身總是喪失:勝少敗多,實無能力,時為肉體歎息。我若沒有死過,我就難以活著,求主使我脫離自己,才會完全得你。」若沒有經歷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實際,我們的己未死,仍舊會經歷「勝少敗多」;在認識了自己實在沒有能力後,最後也就只能為肉體歎息。我們的己若未被治死,憑著自己天然的生命,結果就是軟、黑、空、悶、苦,實在是難以活著。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提到,「每個人都是己。……只要我們是天然的,我們就彰顯己。無論我們愛人或恨人,我們所彰顯的,就是己的彰顯。……在神眼中,天然有愛的人與天然滿了恨的人有相同的素質。不要以為你天然的愛彰顯基督,只有你的恨不是彰顯基督。只要你是天然的,並在己裡,你所彰顯的就是己,不是基督。基督的彰顯只來自基督的生命。」這叫我們看見,若是我們的己未死,我們不僅無法彰顯基督,所彰顯出來的更是我們自己!所以我們一面需要操練否認我們的己,一面要在生活中經歷祂的拯救,並且要在心思的靈裡得以更新,這樣才能使我們完全被主得著。
有了這樣的經歷,才會進到第四節:「我今認識了你,也略知道自己,所以今後真不願意再借天然能力。求主永遠的靈,使我生命全釘,使我治死肉體行為,主興盛,我衰微。」作詩的人被主光照到一個地步,知道不能再憑著自己,也不願再借自己天然能力,乃願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所以至終他能說:「主興盛,我衰微!」當我們經歷了多次「立志」的失敗後,經歷了許多主的破碎和光照後,才能體會「不願意再借自己天然能力」。在創世記我們看見一個人物——雅各,他打從母腹就爭奪長子的名分,在之後的人生中也都在爭奪。直到創世記三二章,雅各被耶和華摸了大腿窩,第二日當日頭升起,照在雅各身上,那時他渡過毗努伊勒,他的大腿窩就瘸了。腿是我們全人最強的部分,因為我們憑著大腿的力量走路、並支撐自己。雅各的大腿已經被神摸過,受了對付,這表明他天然的力量已經被主對付了,他得從自己天然的力量完全轉向神在基督裡的恩典。我們都是在神手下今日的雅各,因為神現今正在我們身上完成祂變化的工作。為著祂的手,我們感謝祂;為著祂變化的工作,我們也感謝祂。不管我們的情況、環境和遭遇如何,我們總是在祂變化的手下。主藉著這些環境和遭遇,使我們認識祂手的工作,也認識我們自己的不行,叫我們更多向主禱告並倚靠祂。主啊!求你借你的靈使我的生命全釘,使我治死肉體行為,叫我不再憑自己生活行動,至終能說:「主興盛,我衰微!」(完) 陳慶諭 2013.03.31
賞析二
《得勝的生命》這本書報中提到神給我們的生命是一個充滿喜樂、完全安息、對世界不渴、行走在罪惡之外、知道神旨意、榮耀又滿了能力的得勝生命。只是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過得又是什麼樣的生活?往往是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」(羅七18下)的失敗生活;往往是被罪捆綁而吶喊著:「我是個苦惱的人!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」(24)的痛苦生活。
如何才能活出這得勝的生命?書中引用加二20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」指出要經歷得勝生命的第一步,就是要看見「與主同釘十字架」的事實,看見我們已經「死了」,所以我們什麼「都不能」,並且也「不打算能」,只有這樣的「降服」於主,才能經歷得勝生命的第一步。只是要我們天然的人「降服」是何等的不容易呀!因為「降服」就是要「放手」、「撒手」、「什麼都不管」,也就是要向主「繳械」。所以就想起了詩歌322首。
本詩以弗三1作為全詩之思索;是蘇格蘭的喬治.馬得勝(George Matheson)所寫,他雙目失明、飽經憂患。這節提到保羅認為自己是基督的囚犯,雖然表面上他是拘禁在羅馬的監牢裡,實際上他是被囚在基督裡,憑著這樣的身份,他勸勉眾聖徒,行事為人要與神的呼召相配。因為我們若享受基督作我們的囚牢,也就要為著召會的構成,在主裡行事為人。所以,「囚犯」的身份,是每位神的兒女在經歷基督是我們的生命,活出人性美德時,所要守住的身份。
第一節提到「願主迫我向主繳械,我才得勝奏捷」,誠如《得勝的生命》一書所說,活出得勝的生命最大的難處,就在於我們不僅認為自己「能」,也「打算能」,我們總以為憑著立志、努力,就能活出聖、光、愛、義的神聖屬性及人性美德,殊不知我們越「倚靠自己」,就越「失敗危亟」,所以只有讓「主膀臂將我監禁」——承認我們什麼都不能做,什麼都不行,只有「向主繳械」時,才能「更有勁」、才能「得勝奏捷」。
第二、三節說到「我心未交主時」,或「我的生命未死」時,「所願」就無法行出,生活也就「勝少敗多」,也只能「時為肉體歎息」。因此若要「活著」就必須「死過」,就要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——已經「死了」,已經被「槍斃」了!對於一個被「槍斃」的人,怎會有盼望呢?所以當我們覺得自己「死了」、「不能了」、「不行了」、也「不打算行」、「不打算能」時,就能進入第四節的經歷。
「我今認識了你,也略知道自己,所以今後真不願意,再借天然能力」,倘若我們被主光照到這地步,倘若我們真願意這樣「放手」,真願意「把自己全然交給主」時,那時,主就會來「接手」,我們也就能經歷「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」。藉著讓祂「接手」,就與得勝的生命聯結;藉著讓祂「接手」,也就使基督的一切能實現在我們身上,那麼基督的神聖屬性以及人性美德,自然就從我們身上顯出來,活出來了。所以,我們若想經歷得勝的生命,若想得享「神兒子榮耀的自由」,就要向主禱告說:「求主永遠的靈,使我生命全釘,使我治死肉體行為,主興盛,我衰微。」——文化區 陳林秀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