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歌賞析
我為什麼憂懼疑惑
賞析一
詩歌235首是列在「得救的證實與快樂」類,特別唱出「在基督裡稱義的事實」。這首詩歌是倪柝聲弟兄所寫的詩歌,總共有四節。每一節的第一句尾與第二句尾押韻,第四句尾與第五句尾押韻,第三句尾與第六句尾押韻。每一個詞句唱起來非常摸人的深處,使我們對得救的事實更有把握。
當主興起倪弟兄盡職事時,主首先向他啟示的基本項目之一,乃是信徒得救的證實。當時在整個中國,很少基督徒團體照著聖經教導確知自己得救了。然而倪弟兄對這件事非常清楚,他向基督徒傳福音,幫助他們看見自己得救了。他能用聖經明言給人看見,信徒對自己的得救,可以有完全的把握。如約三16,把這節加以消化,直到他們感到這話是確定的,他們絕不會滅亡了。他也進一步從約壹三14向他們指出得救的證實:「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
詩歌第一節:「我為什麼憂懼疑惑?神豈未曾將我罪過,歸祂兒子身上?主所為我還清的債,公義的神能否再來,要我重新清償?」這一節是對自己唱的。雖然我們已經信入主並受浸歸入基督,但因著我們的生活經歷常是軟弱退後,就疑惑自己是否得救。我們得救的證實不是憑著自己的感覺,乃是憑著聖經的話。根據彼前二24:「祂在木頭上,在祂的身體裡,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,就得以向義活著;因祂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」我們應當信入神的話和祂所成就的事實,不再憂懼疑惑,因主已為我們還清所有的罪債,基督已滿足神所有公義的要求。所以公義的神不能再來要求我們重新清償罪債。
第二節:「你的救贖永遠完全,你已還清每一文錢——我們所有罪戾;神的忿怒不能威脅,因我已經灑上寶血,靠恩已經稱義。」因著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已擔當了我們所有的罪,還清了所有的罪債;所以,在第二節就開始讚美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永遠救贖。根據來九12:「並且不是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是藉著祂自己的血,一次永遠地進入至聖所,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。」我們知道基督一次的獻上自己的身體,流出寶血,便成就了永遠的救贖。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(約壹一7)。並且因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就白白地得稱義(羅三24)。基督既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,並在祂的救贖裡履行了神對我們一切的要求,神就必須因祂自己是義的,而白白稱我們為義。這是因著神的恩典,不是因著我們的行為。
心當安息得開釋
人當知今得永生
第三節:「你既為我領得赦免,你既給我白白恩典——罪債一起清算;神就不會兩面討償:先在我的中保身上……後又要我歸還。」第三節繼續讚美作神中保的耶穌基督為我們領得赦免,又賜給我們白白的恩典。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個中保,就是那人基督耶穌。基督要作我們的中保,就必須捨了祂自己為萬人成功救贖。祂有資格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,不僅是在祂神聖和屬人的身位上,也是在祂救贖的工作上。祂的身位和工作,都是獨一無二的。
第四節:「所以我心,你當安息,你的救主所有功績,已使你得開釋;當信祂的有效寶血,不怕神再將你棄絕,因主已為你死。」最後一節是對自己的心唱,「你當安息」,因你的救主所有功績,已使你得開釋。這時,我們的心需要一直思念、愛慕、並堅定在神的兒子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所有功績。我們的心當信靠祂有功效的寶血,不怕神再將我們棄絕,因主已為我們死。正如來十19:「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,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。」和二二節:「並且在心一面,我們已經被基督的血灑過,脫開了邪惡的良心,在身體一面,也已經用清水洗淨了,就當存著真誠的心,以十分確信的信,前來進入至聖所。」
「聖經是教訓我們:得救是現在的事。我們什麼時候信,我們就什麼時候有永生。一信就得著,不必等候,不必盼望。得救不是死後的事,乃是今生的事。信者如何「已經」(約五24)得救,不信者也如何「已經」(約三18)沉淪。每一個信徒能知道他自己到底有無永生。人每以為:我們不過盼望得救;須等到死後,須等到審判時,方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,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。聖經以為:人在今生,就能知道他自己有無永生。(摘自《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二冊136~137頁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