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歌賞析

救主流血所成救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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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事信息摘錄

我喜歡衛斯理查理(Charles Wesley)一首論到在基督裡蒙稱義的詩歌。(詩歌二三四首。)衛斯理在這首詩歌第一節說,「救主流血所成救恩,我是何人竟也有分?」當我們唱這首詩歌時,我們能說,「是的,我可以有分救主流血所成的救恩。」在這首詩歌裡,衛斯理說他天性黑暗,為罪惡監禁。但有一天主的恩光照進他裡面,使他甦醒明亮,他就得救了,從監牢出來跟隨主。(第四節。)基督帶我們出監牢,使我們得以釋放脫離撒但黑暗的國,進入神愛子的國。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,第四十六篇)

基督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,祂在十字架上有六個小時。在前三個小時,祂為著行神的旨意,被人逼迫;在後三個小時,祂為著完成我們的救贖,受神審判。在這段時間裡,祂看祂代替我們為罪受苦。(賽五三10。)因此,遍地都黑暗了,(太二七45,)因為我們的罪、罪行、和一切消極的事物,都在那裡受到對付。這六個小時將盡,耶穌呼喊說,「我的神,我的神,為什麼棄絕我?」(太二七46。)神因著我們的罪棄絕了祂。就經綸說,祂是罪人受神的審判,並且審判的神在經綸上離開了祂。但就素質說,祂是三一神人死在十字架上。這就是何以衛斯理查理在一首詩歌(詩歌第二三四首)中說,「驚人之愛,何竟如此?我主我神為我受死!」就經綸說,神不能為我們受死;但就素質說,神在耶穌裡面為我們受死。當然,在實際上,神不是在那裡受死,神乃是經過死。(神新約的經綸,第二十一章)

神在經綸上臨到祂或在經綸上離開祂,並沒有改變祂內裡的素質或性情。我穿上夾克或脫去夾克,並不改變我的素質。祂受浸的時候,神在經綸上臨到祂;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神也在經綸上離開了祂。這並不改變祂的素質。祂站在受浸的水中時,是人子和神子。祂釘在十字架上時,還是人子和神子。在素質上沒有改變,但在經綸上有一些改變。祂受浸時,神臨到了祂;祂釘十字架時,神離開了祂。這種經綸上的來臨和離開,並不改變祂的素質。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,乃是神在那裡受死。衛斯理查理有一首著名的詩歌,其中一行說,「驚人之愛,何竟如此?我主我神為我受死!」(見詩歌二三四首。)耶穌乃是神,祂不僅以人的身份,也以神的身份,在十字架上受死。因此,甚至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還是子同著父,且憑著靈。(神新約的經綸,第三章)

約壹一7和徒二十28給我們看見,耶穌〔子〕的血被看作是神〔包括父與子〕的血。神怎能有血?祂有血是因祂與人調和。單是在神這位神聖者裡面,是沒有血的。但祂自己與人調和,在這人裡面是有血的。這位神人乃是一個二性品。在神性裡沒有血,但在人性裡卻有血;所以耶穌的血被看作是神的血。徒二十28說,召會是神「用自己的血」所買來的;約壹一7說到神兒子耶穌的血。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,神死在那裡。衛斯理查理(Charles Wesley)的一首著名詩歌中有一句話說,「驚人之愛,何竟如此?我主我神為我受死!」(見詩歌二三四首。)衛斯理查理有力的指出,他的神為他受死。神人耶穌為我們眾人死在十字架上。(在神聖三一里並同神聖三一活著,第一章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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