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律法在人身外,聖潔、良善,要人遵行;為要向人確切證明,神所要求人難完成。
在人心思存有一律,使人立志願意為善;但肢體中另有一律,與其爭戰,使其難堪。
心思之律乃是良善,原是人在受造之時,得自人的受造生命,使人善行得以維持。
肢體之律乃是邪惡,當人墮落,聯於撒但,來自撒但邪惡生命,進入人體,借死掌權。
這個肢體犯罪之律強過心思為善之律,藉著撒但邪惡能力,征服善律將人擄去。
在我靈中更有一律,乃是生命之靈的律,來自神的大能生命,當我重生即為我具。
這個靈中生命之律,乃是最強,強過所有;使我脫離犯罪之律,成全神律一切要求。
因此,我們要將心思時常置於靈的上面,永不再放肉體之上,我們便脫罪的霸權。
心思放在肉體之上,就是可怕死亡、黑暗;心思置於靈的上面,乃是有福生命、平安。
這是得著釋放之路,這是最妙成聖途徑!主,使我們活在靈中,憑著此靈與你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