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歌賞析
十架人若背起
職事信息摘錄
聖經神聖的思想和人的哲學大不相同。聖經所啟示給人的救法不是苦,乃是死;不是苦能救人,乃是死能救人。羅六7說,「因為已死的人,是已經從罪開釋了。」雖然苦能克制人,救人脫離罪,但只能救到一個程度。何況不是受苦的就不犯罪,有時反倒犯得更多。所以苦不能真正救人;能救人,叫人脫離罪的,乃是死。這是神的救法:不是苦,乃是死。
天主教把十字架的意義,很隱密的改變了。其中有一本書叫「師主篇」,或「傚法基督」,就是教人背十字架,以十字架的苦作為修行的因素。以後,內裡生命派的說法也很接近這種思想。蓋恩夫人就曾說,十字架是可親的,她要親吻十字架。早年我就覺得這種說法有誤引的嫌疑。所以四十年前,我寫了一首詩,特為清除天主教在這方面的混淆。這首詩歌(四六一首)說:
一 十架人若背起,豈只受苦而已!
十架人若不離,終必被置死地!
因為十架用意,就是使人絕氣;
所以十架經歷,總是結束自己。
二 這是神的救法,將人十架治殺;
像是殘酷刑罰,實是榮耀救拔;
非讓十架剪除,不能經歷基督;
十架將我結束,基督才能活出。
三 十架最終目的,乃是成功神意;
神意最大仇敵,乃是人的自己;
治死魂的生命,自己才能除淨;
除去己的性情,神意才得通行。
基督教在這方面也跟隨了天主教。在基督教裡,一般對十字架的說法都是著重受苦。背十字架的意義就是為主受苦。然而,聖經的啟示不是這樣;所說的十字架是重在把人了結、將人治死。(一九八八年全時間訓練——生命的話,第三篇)
許多人認為十字架就是受苦,認真說來,十字架並不太重在受苦。十五世紀的時候,多馬肯培(Thomas Kempis)寫了「傚法基督」(Imitatio Christi)一書。這本書在中國很早就被天主教翻成了中文,書名叫「師主篇。」書中把十字架講得很透徹,不過走了樣子,它把十字架看作受苦,連蓋恩夫人也受了它的影響。
我們知道,新約裡十字架的意義並不重在受苦,乃是重在殺死。一個人釘十字架,不僅僅是受苦,乃是被處決,把他這個人除掉。新約聖經給我們看見,第一個釘十字架的就是主耶穌。當他們把主釘在十字架上時,主不僅僅是受苦,祂乃是被除掉。詩歌第四百六十一首說,「十架人若背起,豈只受苦而已!十架人若不離,終必被置死地!因為十架用意,就是使人絕氣;所以十架經歷,總是結束自己。」我們看見了異象,異象一定打發我們走十字架的道路。這條路不重在受苦,乃重在無我;十字架的道路就是無我的道路。走這條路的人,都是把自己擺在一邊,只有基督,只有神。(一九八九年全時間訓練——榮耀的異象與十字架的道路,第二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