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

<< 第十八章 >>



九 圣别子民的圣别生活
十八1~二十27

1 耶和华1对摩西说,

1

本书十八至二十章,论到神圣别子民的圣别生活,相当于弗四17~五14吩咐神圣别的子民脱去旧人,穿上新人,过圣别的生活,像神是圣别的一样。

2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,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
3 你们从前住的1a埃及地,那里的人所作的,你们不可照样作;我要领你们去的2b迦南地,那里的人所作的,你们也不可照样作,也不可照他们的2风俗行。

1

以色列人不可照着他们从前生活在埃及人中的那种样式生活,表征信徒应当在从前旧的生活样式上,脱去旧人(弗四22)。以色列人也 不可在他们要被领进的地上,照着迦南人的样式生活,表征信徒得救后,不该模成世人生活与行为的样子(罗十二2)。以色列人照着神的圣别过一种圣别的生活 (4~二十27),表征信徒应当穿上新人,这新人是照着神,在那实际的义和圣中所创造的(弗四24)。

2

或,律例。30节者同。

a 诗一○六35; 结二十7~8

诗106:35 反与他们混杂相合,学习他们的行为,
结20:7 我对他们说,你们各人要抛弃眼所喜爱那可憎之物,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。我是耶和华——你们的神。
结20:8 他们却悖逆我,不肯听从我,不抛弃他们眼所喜爱那可憎之物,不离弃埃及的偶像。我就说,我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,在埃及地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
b 出二三24; 利二十23

出23:24 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,不可事奉他,也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,却要把神像尽行拆毁,打碎他们的柱像。
利20:23 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,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;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厌恶他们。

4 你们要遵行我的1典章,谨守我的1律例,按此而行;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

1

见路一6注4。

5 所以,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和典章;a人若遵行这些,就必因这些1活着;我是耶和华。

1

参加三21与注1。

a 结二十11, 13, 21; 尼九29; 罗十5; 加三12; 参太十九17; 路十28

结20:11 将我的律例赐给他们,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。
结20:13 以色列家却在旷野悖逆我,不顺从我的律例,厌弃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。我就说,要在旷野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,灭绝他们。
结20:21 只是他们的儿女悖逆我,不顺从我的律例,也不谨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干犯我的安息日。我就说,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,在旷野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尼9:29 又警戒他们,要使他们归服你的律法。他们却行事狂傲,不听从你的诫命,干犯你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扭转肩头,硬着颈项,不肯听从。
罗10:5 论到那本于律法的义,摩西写着:“行这些事的,必因这些事活着。”
加3:12 但律法不是本于信,只说,“行这些事的,必因这些事活着。”
太19:17 耶稣对他说,你为什么以善问我?只有一位是善的。你若要进入生命,就要遵守诫命。
路10:28 耶稣说,你答得对,你这样行,就必得着生命。

6 你们什么人都不可亲近1a骨肉之亲,露他们的下体;我是耶和华。

1

直译,肉中的肉。

a 6~20: 利二十11~21

利18:6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。我是耶和华。
利18: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羞辱了你父亲。他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他的下体。
利18:8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;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。
利18:9 你的姊妹,不拘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,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他们的下体。
利18:10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,露了他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。
利18:11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他的下体。
利18: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;他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
利18: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;他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
利18:14 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;他是你的伯叔母。
利18:15 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;他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他的下体。
利18: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;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。
利18: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,又露他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他孙女或是外孙女,露他们的下体;他们是骨肉之亲,这本是大恶。
利18:18 你妻还在的时候,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对头,露他的下体。
利18:19 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他的下体,与他亲近。
利18:20 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利20:11 与继母行淫的,就是羞辱了他父亲,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利20:12 与儿妇同房的,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;他们行了逆伦的事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利20:13 人若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总要把他们治死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利20:14 人若娶妻,并娶其母,便是大恶,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,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。
利20:15 人若与兽淫合,总要治死他,也要杀那兽。
利20:16 女人若与兽亲近,与他淫合,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,总要把他们治死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利20:17 人若娶他的姊妹,无论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,彼此见了下体,这是可耻的事;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姊妹的下体,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利20:18 妇人有月经,若与他同房,露了他的下体,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,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,二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利20: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,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;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利20:20 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,就羞辱了他的伯叔;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,必无子女而死。
利20:21 人若娶弟兄之妻,这本是污秽的事,羞辱了他的弟兄;二人必无子女。

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;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8 不可露你a父亲妻子的下体,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。

a 申二二30; 二七20; 林前五1

申22: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;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。
申27:20 与继母行淫的,必受咒诅!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。百姓都要说:阿们!
林前5:1 确实听说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,这样的淫乱,连外邦人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。

9 你的姊妹,不拘是异母同父的,或异父同母的,无论是生在家的或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。
10 不可露你孙女或外孙女的下体,因为她们的下体就是你自己的下体。
11 你父亲妻子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姊妹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;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
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;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
14 不可亲近你伯叔的妻子,这乃是露你伯叔的下体;她是你的伯叔母。
15 不可露你儿媳的下体;她是你儿子的妻子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16 不可露你a兄弟妻子的下体,这本是你兄弟的下体。

a 利二十21; 太十四4; 可六18

利20:21 人若娶弟兄之妻,这本是污秽的事,羞辱了他的弟兄;二人必无子女。
太14:4 因为约翰曾对他说,你不可娶这妇人。
可6:18 约翰曾对希律说,你不可娶你兄弟的妻子。

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她孙女或外孙女,露她的下体;她们是骨肉之亲,这是大恶。
18 你妻子还活着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对头,露她的下体。
19 女人在月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亲近她,露她的下体。
20 不可与同伴的妻子交合,因而玷污自己。
21 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a摩洛,因而亵渎你神的名;我是耶和华。

a 利二十2~5; 王下二三10; 耶三二35

利20:2 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:凡以色列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,总要治死他;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。
利20:3 我也要向那人变脸,把他从民中剪除;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,玷污我的圣所,亵渎我的圣名。
利20:4 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,本地人若佯为不见,不把他治死,
利20:5 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,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。
王下23:10 又污秽欣嫩子谷的陀斐特,不许人在那里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;
耶32:35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巴力的邱坛,好使自己的儿女经火归摩洛;他们行这可憎的事,使犹大陷在罪里,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,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。

22 不可与a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;这是可憎的。

a 利二十13; 罗一27; 林前六9; 提前一10; 犹7

利20:13 人若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总要把他们治死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罗1:27 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中烧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
林前6:9 你们岂不知,不义的不能承受神的国么?不要受迷惑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同性恋的、
提前1:10 淫乱的、同性恋的、拐人的、说谎的、起假誓的以及其他敌对健康教训之事设立的,

23 不可与兽淫合,因而玷污自己;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它淫合;这是逆性的事。
24 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赶出的国民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。
25 因为那地受了玷污,所以我1向那地追讨罪孽,那a地也2吐出其中的居民。

1

或,因那地的罪孽惩罚它。

2

表征基督的那地(见申八7注1),是为着神子民生存和生活的供应,也是为着他们的享受。美地吐出受玷污且不圣别的居民(25, 28,二十22),表征包罗万有的基督,原是我们的居所和我们所需的一切,作我们的享受,但如果我们与祂的关系不正确,祂就要把我们从祂自己里面吐出去, 不再让我们享受祂(参启三16)。

a 利二十22

利20:22 所以,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,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。

26 故此,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和典章;这一切可憎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或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,
27 (因为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,行了这一切可憎的事,地就受了玷污),
28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
29 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一件可憎的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
30 所以,你们要谨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风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;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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