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歌賞析
我必與你同在
賞析一
本詩作者是何薇德女士(Eliza Edmonds Hewitt)。她的表弟史蒂斯(Edgar Stites)是個聖詩作家,藉著他的幫助,她便轉向讚美詩的創作。何薇德有嚴重的脊椎問題,至終辭去教職。之後,她大部分時間癱瘓在床,著詩供應教會。「我願更多認識基督」(詩歌296首)、「榮耀之光福樂之光」(詩歌262首),皆出自她手。本詩出現多次「同在」這個詞。「我必與你同在」,本來就是主所給我們之最甜美的應許。尤其對於經常孤單、癱瘓在床的作者,這更是她必然要加以享受並實化的。
在太20,主說:「看哪,我天天與你們同在,直到這世代的終結。」但「同在」這詞早在這一卷書第一章的末了,就已出現:「看哪,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(以馬內利翻出來,就是神與我們同在)。」(太一23)神與人同在的第一個原型,就是童女所生之子——主耶穌。在主耶穌身上,我們找到神,也可以找到人。說我們得著主的同在、享受主的同在,意思是那已成功為神加上人、是神又是人者,也加到我們身上來,神與人「同在」在我們身上擴大了。
所以我們每一次祝福人:「主與你同在」,真正意義都是神加人,神調人。作者在副歌中,一再重複「主與我同在」,說出神與人調和乃是現在進行式。事實上,這樣的調和,要直到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,永遠不離開!保羅享受主真正的同在,甚至說:「我活著就是基督。」(腓一21)當他為道迫切,向猶太人鄭重見證耶穌是基督,但他們卻抗拒、譭謗。夜裡主就對保羅說,「不要怕,只管講,不要靜默。有我與你同在,必沒有人下手害你。」(徒十八10)主與保羅同在,就是祂把自己賜給保羅,和保羅加在一起。而其結果就是,必沒有人下手害他。因他身上有加進來的神。
詩人說:主同在的應許,「安慰我的心懷,消除我驚懼。」又說:「在此幽暗長夜,主是我盾牌,永不將我棄絕,必與我同在。」詩人的經歷,也是神賜給祂的眾兒女所共同享有的經歷。在使徒行傳十六章中記載,禁卒領了命令,把保羅與西拉下在內監,兩腳上了木狗。約在半夜,他們卻禱告唱詩讚美神(徒十六24~25),大享主的同在。主的同在成為他們的盾牌;不僅驚懼消除,也帶進大的能力。所以聖經接下來說,「忽然地大震動,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,監門立刻全開,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。」(26)聖徒們!當我們身處被囚禁的幽暗長夜,記得我們有秘訣:讓神加進來,享受祂同在。如此,就絕對可以鬆開各樣的捆綁,應付一切的事態。
本節非常有詩意,但我們不能被打岔,失去對「主與我同在」的正確領會。因為正確的領會才能帶來正確的經歷。主的同在不是外面客觀的事;乃是神與人的相加、調和,是十足非常主觀、內在經歷的事。開啟新約時代的主耶穌,就是神與人同在的傑作,是話成肉身之原則的首次突破與應用。
神愛世人(約三16),祂看世人個個可愛。但難道神祇是要將祂對人的愛意表達出來,讓人感覺舒服溫暖,祂便滿意了;而結果神還是神,人還是人?絕不是!神愛世人,是愛到一個地步,願意把祂自己給人,並且厲害到一個地步——把祂自己作到人的裡面。神這個愛人的心意是遠在創世之前就開始了——祂先揀選我們,預定我們(弗一5,4)。然後因為祂實在太愛人了,就不願只停留在舊約時代——只和人在外面說說話,交代律法和誡命的外在關係;祂願意神人交融。是故,兩千年前,祂採取行動,在愛裡成為肉體,將第一個神人——耶穌——產生了出來。在耶穌身上,我們看見神對人的愛化作具體行動:神與人,人與神,相加成功了;神與人同在,「以馬內利」成功出現了。並且實在產生得太完美了,這一個傑作主耶穌,乃是神的「愛子」——神所專一喜悅的,無何可比擬。這就是救主耶穌降生所帶給我們的意義與喜樂。(看見更高就有比曠野牧羊人聽見救主降生還高的喜樂!)
弗五說,基督愛召會,為召會捨了自己。「捨己」首先指祂為我們上十架流血,完成救贖。更進一步是,祂把自己完全釋放出來,毫不保留地加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成為祂榮美的純產物,成為滿有祂元素的骨中骨、肉中肉,可以作祂的新婦。這就是主為我們所完成的同在。所有重生的弟兄姊妹都是活生生的「主同在」。我們至各地傳揚福音、遠赴斯里蘭卡開展、一切屬靈的事工,都是為著擴大這個同在。
詩歌第一首說,父是深願能得有眾子——千千萬萬與長子一樣,與神調和、相加的神人。「主同在」不是外面的客套話、宗教問安話。當我們說:「神與弟兄姊妹同在」,就是願神與聖徒相加,在聖徒裡面不斷增多,到一個地步,神造我們人的各部分都加滿了神。此詩第二節詩意盎然,說到在人層面若無神調進來,雖美如鮮花,都要敗落;凡是屬地的事物,雖耀眼如烈日炙人,也要滅沒。但主的愛以及天上的光,要執行一件事,就是把祂自己一再地加到我們裡面來。在這加的過程中,有主的沒藥所預表的死,在我們有如長夜的一生,清理一切神人調和的障礙,直到完成神最大的心意——人裡加滿神;那就是晨曦破曉。
最艱辛的情境、最不可知的前途,要讓神的兒女傾瀉出最甜美的詩歌。本詩作者的脊椎嚴重受損、癱瘓在床,卻在此情境中與主聯結、享主同在,而寫下這首極供應人的詩歌。三節詩歌共出現七次「同在」,主同在是本詩的靈魂。
凡是肉身之人,一般都追求平順環境,所謂「過好日子、度好年」。就連聖徒也不例外。但主說:「不要以為我來,是給地上帶來和平;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,乃是帶來刀劍。」(太十34)祂的來似乎叫人遠離平安、失去安息。信了主,正喜樂地過著召會生活,逼迫卻來了。也許從妻子、丈夫而來,也許從父母、兒女……而來。筆者年輕時在新竹服事,父親卻糾集家族長輩,包計程車從家鄉彰化到新竹抓我。信主是這麼好的事,怎麼卻沒有掌聲、沒有贊同,反倒滿了眼淚?許多桶冷水澆下來,我變得非常孤單、茫然。正如作詩者所說,「前途雖然艱困,試煉要來臨。」
我們成為信徒之後,心思、意欲也許還留在要「平順」、「平安無事」的階段;然而根據聖經,這卻不是主的思想,主乃是要我們追求祂的同在。聖經明講,「我(主)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若是已經著起來,那是我所願意的。」(路十二49)又說,祂要攪動列國和百姓(賽二三11,三三3),叫他們不能不儆醒,因為萬物的結局臨近了(彼前四7)。另外我們看見:祂叫鬼從人身上出來,進入豬群,叫人的事業沉沒在海裡(太八31~32)。主的出現帶來了清理及試煉!甚至,在路加十章人先被強盜打個半死,才進入旅店受到店主完全的照顧。雖然試煉有時是滿有強度,但若沒有試煉,我們就不會騎上主所預備的牲口,好好進入召會並停留在召會中,享受主隱藏的同在。哦!主知道,試煉對於我們是必須的;許多的試煉要來臨。
所以作為信徒不是追求平順,乃是追求主的「同在」。一位弟兄,目前眼睛幾近全盲,他看人只有一個模糊的影子。但他學會使用發聲電腦,追求生命讀經及屬靈書報。他說,「我『眼盲、心不盲』,我豐滿享受主的同在。」一位罹癌的姊妹利用手機簡訊,帶著死而復活的味道,將她所享受之主的同在,供應給許多人。哦!進入我們裡面、與我們相加、同在之神,在我們受試煉時更是復活之神,已吞滅一切的死亡!當我們轉向主、得主深切的同在,一切患難、試煉不過只是至暫至輕的苦楚,卻要極盡超越地為我們成就永遠重大的榮耀(林後四17)。
作詩者說,主必說,「可放心」。這不是意味著環境過去,乃是意味著祂的同在必豐滿的湧入我們裡面。結果不僅放心,甚至喜樂猶如春鳥,飛入我心懷。喜樂在春鳥所預表的復活裡臨到我們,使我們能與基督同得勝,同唱詩——主永與我同在!(完)